栏目导航: 福建招生考试网 > 高考 > 招生章程 > 文章正文
 
闽南理工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
福建招考网整理自:闽南理工学院 2008-4-26 11:21:55

闽南理工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

第一章  总则

第一条  为规范招生工作,维护考生合法权益,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,根据教育部和福建省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,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,制订本章程。

第二条  闽南理工学院是教育部2008年在泉州光电信息职业学院的基础上批准建立的民办本科院校。目前,招收四年制本科生和三年制专科生。

第三条  学院面向全国部分省(市、区)招生。学院的招生工作在福建省和各有关省(市、区)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,执行教育部和各有关省(市、区)招生委员会制订的招生政策。

第二章  组织机构和职能

第四条 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制订招生政策、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。并设立招生监察小组,负责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考生投诉、申诉及处理。

第五条  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。招生录取期间,招生办公室与学院有关部门派出的人员共同组成录取工作小组,完成录取工作。

第三章  招生计划

第六条  学院执行福建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,在福建省和其他省份的分专业招生计划,以福建省和其他省份招生管理部门向考生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。

第七条  在录取过程中,学院可以根据各专业生源情况,对各专业之间的招生计划数进行适当调整。

第四章  录取条件

第八条  录取的新生必须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,高考体检符合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的要求。

第九条  除英语专业外,其他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,男女生比例不限。招生录取时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。

第五章  录取原则和办法

第十条  录取工作贯彻“学校负责,省招办监督”的录取体制和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公开透明的原则,德智体美全面考核,综合评价,择优录取。

第十一条 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,并从高分到低分,优先满足第一志愿专业,如不符合该专业条件或该专业招生计划已额满,则按第二志愿专业录取,以此类推。录取专业时,根据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,第一专业志愿与其他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10分。

第十二条  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,对非第一志愿考生,将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,按出档先后,从高分到低分统一安排。

第十三条  在总分相同或相近的情况下,优先录取与录取专业相关的考试科目单科成绩优秀者。

第十四条  属政策性照顾投档的考生,视为线上考生,同等对待。

第十五条 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予以退档,不录取考生的退档,必须经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审查同意。

1、思想政治表现、政审材料不符合有关录取规定。

2、身体条件不符合专业要求,且不服从调剂。

3、总分较低,所填报专业志愿又无法调剂。

第十六条  录取结果在学院网站查询。

第六章  收费标准

第十七条  学院按照福建省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,各类专业的收费标准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向考生公布。

第七章  奖、助学金与助困政策

第十八条  奖学金:按学年度设特等、一等、二等和三等奖学金,优秀者可参评“国家奖学金”和“国家励志奖学金”;

第十九条  助学金: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学生经评定符合条件者,可享受“国家助学金”和“石狮蔡辉煌助学金”。

第二十条  助困政策:学院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,帮助学生完成学业。

第八章  附则

第二十一条  本章程适用于闽南理工学院招生工作。

第二十二条  本章程由闽南理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

第二十三条  工作联系

学院名称:闽南理工学院

学院代码:12710

学院地址:福建省石狮市

通讯地址:福建省石狮市厝仔工业区闽南理工学院招生办

邮政编码:362700

联系电话:0595-83999998      13788855663

传    真:0595-88916333

投诉电话:0595-88911680

学院网址:WWW.MNUST.CN

 

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 
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,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.
②本网转载的文/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,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.
  资料库
·2007年我国独立学院本地生源比例情况(本
·2007年我国民办大学本地生源比例情况(本
·2008中国最受媒体关注独立学院排行榜
·2008中国最受媒体关注民办大学排行榜
·2008中国独立学院本科专业学费排行榜
·2008中国民办大学专业学费排行榜
·2008年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100强
·2008年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100强
·2008年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10强
·2008年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10强
·2008中国民办大学专科专业学费排行榜
·2008中国一流大学名单排行
·北京民办高校名单
·2008年新设置高校名单
·中国大学50强排行榜
·上海市列入985工程及211工程的院校名单
·各省高招办联系方式
·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-中华人民共和国教
·教育部2007年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
·2007年具有招生资格的独立院校名单
·2007年度经教育部审批不同意设置的高等学
·2007年度经教育部审批不同意设置的高等学
·2007年度经教育部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学校
·2007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
·2007年第二批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名单
·2007年度第一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名
·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精品专业名单
·各学历层次高校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样本
·福建省2007年度第一批全国高校特色专业名
·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501-600强
·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401-500强
·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301-400强
·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201-300强
·2008年中国最受媒体关注大学排行榜100强
·2008年中国大学排行榜101-200强-中国校友
·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100强
·2007年度国家精品课程(本科)名单
·2008年具有小语种单独招生资格的25所院校
·59所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名单及联系方式
·自主招生高校名单截止2007年共59所
·2007年具有成人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成人高
·普通本科高校、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
·普通本科高校、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
·普通本科高校、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
·普通本科高校、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
·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
·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最受媒体关注独立学
·2007中国独立学院学费排行榜
·中国校友会网2007年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10
·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最受媒体关注民办大
·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最受媒体关注民办大
·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民办大学学费排行榜
·中国校友会网2007年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10
·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
·截止2007年5月8日具有招生资格的专科/高职
·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物资资源排行
·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教师资源排行
·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学生情况排行
·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学术成果排行
·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学术资源排行
·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声誉排行
·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综合指标排行
·具有教授或者副教授评审权的高等学校名单
·教育部关于公布2007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
·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名单(截至2007年3月15日
·厦门市被批准正式成立的民办高校名单
·中央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名单
·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
·部分外国语专业单独招生试点高校名单
·香港最佳大学排名公布 港大等位列三甲
·开设港、澳、台、侨学生高考补习班学校名
·开设港、澳、台、华侨学生预科班学校名单
·部分招收华侨、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学校
·全球MBA百强榜出炉
·2003-2007年贵州省大学前3名排行
·2003-2007年云南省大学前4名排行
·2003-2007年新疆区大学前3名排行
·2003-2007年甘肃省大学前3名排行
·2003-2007年广西自治区大学前4名排行
·2003-2007年福建省大学前4名排行